3月5日,江西省能源局關于逾期在建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通知,2019年分散式風電、2021年風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期限延長至2024年12月20日。其中,2024年4月30日前全容量并網項目按15%/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之間全容量并網項目按20%/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2019年分散式風電按照企業申請納入集中式管理。
2022年光伏發電項目全容量并網期限延長至2024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網項目按20%/2小時落實調峰能力。
逾期在建項目業主單位應于3月15日前向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書面明確一次性全容量并網時間,按照節點加快推進項目落地。在延期期限內,電網企業繼續按程序辦理項目并網;在延期期限到期后,電網企業不再有接入和消納義務。
此外,政策還公示了延期風電、光伏項目清單,共76個項目,規模總計501萬千瓦。其中,光伏項目50個,規模為357萬千瓦;風電項目26個,規模為144萬千瓦。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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