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青海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青海電力市場風險提示書。文件提出:
計劃自2025年7月1日起,取消用電側新能源比例限制。
1、原有政策限制
據了解,青海2025年交易方案中,水電和新能源企業的年度雙邊交易電量被限制在自身全年發電量的25%以內(含綠電交易),且除綠電交易外,月度不再組織雙邊交易。
此類限制旨在平衡新能源間歇性對電網穩定的影響,但也約束了用戶采購綠電的空間。
2、政策限制取消影響
此次取消用戶側的新能源比例限制之后,電力用戶(如工業企業、商業用戶等)在向新能源發電企業(如風電、光伏電站)直接購電時,不再受此前政策規定的“新能源電量占其總購電量上限”的約束。
因此,電力用戶可完全根據綠電需求、成本或減排目標,自主決定新能源采購比例。例如,高耗能企業若希望實現100%綠電生產,現可直接與新能源企業簽訂全電量合同。
3、政策的正向影響與風險
1)促進新能源消納
青海新能源發電量占比高,取消限制可釋放用戶對綠電的潛在需求,減少“棄風棄光”,提升新能源利用率。
內蒙古2024年取消類似限制后,蒙西市場新能源交易占比升至33.54%。
2)需應對的風險
新能源出力不穩定可能增加調峰難度。青海已通過輔助服務市場(如儲能調峰定價0.3247元/千瓦時)和實時安全校核來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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