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7日,新疆陽光采購中心有限公司受烏蘇市西鐵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新疆塔城烏蘇市20萬kW/80萬kWh獨立儲能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項目預算73000萬元。
該項目建設內容包含新建200MW/80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及配套升壓站、生活設施、220kV送出線路等工程,總承包計劃工期為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并網調試接入電網,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商業運營。招標范圍涵蓋設計、施工、采購、勘察及總承包管理等全流程EPC內容,具體包括初步設計深化優化、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總承包至竣工驗收移交、各類建筑材料與設施設備采購、勘察技術支持等環節。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但成員不超過2家。
原文如下:
烏蘇市20萬kW/80萬kWh獨立儲能項目EPC招標公告
新疆陽光采購中心有限公司受烏蘇市西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烏蘇市20萬kW/80萬kWh 獨立儲能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現已具備招標條件,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現邀請符合本項目需求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招投標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XJYGCG2025003143
項目名稱:烏蘇市20萬kW/80萬kWh獨立儲能項目EPC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73000.00萬元
建設規模:包括但不限于新建200MW/800MWh磷酸鐵鋰儲能系統及配套升壓站、生活設施、220kV送出線路及其配套建筑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總承包計劃工期:2026年07月30日前完成并網調試并接入電網;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轉為商業運營(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招標范圍:
1、設計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工程中所涵蓋的初步設計深化和優化、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竣工圖編制、設計服務。(2)配合招標人解決現場問題。(3)按國家設計規范出具相關圖紙,按照招標人與相關行政審批部門的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成果,并通過有關部門或審查機構的審查及備案。(4)提供該項目的施工、竣工驗收的相應設計服務工作。
2、施工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2)調試、試運行、資料歸檔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圍以經發包人最終書面確認的施工圖紙范圍為準。(4)包括但不限于主體設施施工及地下建筑工程等相關配套設施的施工(5)本工程的有關設備安裝及配套使用。
3、采購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審核確認的施工設計圖紙與招標人的要求,與工程項目所涉及(該項目施工圖載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類設施設備的采購、物流運輸、裝卸與吊裝、相關實驗、安裝調試工作、驗收保管等全部采購內容。
4、勘察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成果的技術交底、配合成果文件的專家評審以及施工階段的技術支持,比如解決勘察相關的施工問題、參與過程驗收和竣工驗收等。
5、總承包管理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辦理或協助辦理項目實施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辦證、備案、外協談判等相關手續,負責安全評估、各類檢查、綜合調試運行、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配合并協助組織各參建單位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對本項目進行各項檢查、稽查、督查或審計等工作。
注:合同履行期間,工作內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建設地點:擬建儲能站所在區域行政區劃隸屬塔城地區,地理坐標為東經84°26'51",北緯 44°15'2.8"(手持 GPS 測得),距離烏蘇市 X795縣道 300m,交通條件較便利。站址的地貌單元主要為沖洪積傾斜平原,地勢較平坦、開闊,總的地勢表現為南高北低,東高西低,地面海拔高程約為 551-580m(假定高程),坡度約為 3.5%左右。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
2.資質要求:
2.1設計資質:具備有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行業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2施工資質:具備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需持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均為二級及以上)。
2.3勘察資質:具備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類似業績要求:
施工業績: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竣工驗收記錄表時間為準)已成的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2項(類似業績是指:單體容量大于等于100MW/200MWh的電力建設工程),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關鍵頁面(合同封面、簽署頁、合同范圍頁)復印件及能證明投標人合同履約情況的相關證明文件(質量回訪記錄、完/竣工證明或業主單位出具的其他證明文件)。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具備有效的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提供近6個月由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人員其他要求:
5.1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提供近6個月由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5.2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且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并提供近6個月由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如條件滿足可與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
5.3本項目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為綜合類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 建質[2008]91號文件要求執行。
5.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需附身份證、近6個月的單位社保繳納證明材料、相對應的證書原件掃描件及無在建項目承諾書(無在建項目指不能是其他在建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且不能是正處于公示期的其他項目第一中標候選人班子成員中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
6.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損益表)和財務附注等,注冊未滿兩年的提供1年的審計報告即可,注冊未滿1年的無需提供。由牽頭單位提供。
7.信譽要求:不接受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詢后顯示為失信被執行人以及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以本公告發布之日后截圖為準(截圖需顯示時間,時間為公告發布后至開標前)。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需滿足。
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9.本次招標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各方必須向招標人提供有效的聯合體協議,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含牽頭單位,本項目牽頭單位為施工單位),
①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②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本項目招標的,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③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10.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11.投標人為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12.本項目不允許分包和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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