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優化調整冀北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與現行政策相比,11月到次年1月新增深谷時段,均在午間12:00-15:00,共3小時;2月-5月、9月-10月將8:00-10:00的原高峰時段改為平谷,取消了上午2小時高峰時段;夏季(6-8月)尖峰時段后移1小時,由原先17:00-20:00改為18:00-21:00 。
調整后的分時電價在春秋時段難以滿足峰谷時段的兩充兩放,或將影響工商業儲能投資回收期。
浮動比例方面,平段電價為代理購電當月平均購電價格,高峰和低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分別上下浮動70%;尖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深谷電價在低谷電價基礎上下浮20%。
文件明確,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歷史偏差電費不參與峰谷分時電價浮動。
詳情如下: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優化調整冀北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
唐山、張家口、秦皇島、承德、廊坊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冀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增量配電網公司,有關電力用戶:
為充分發揮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引導作用,鼓勵用戶削峰填谷,促進新能源消納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優化電力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精神,結合冀北電網實際,現就優化調整冀北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冀北電網供電營業區域內的各類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于原暫緩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的行政機關、醫院等用戶(詳見附件),可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需執行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電價,不滿1千伏的工商業用戶暫緩執行尖峰、深谷電價。
二、時段劃分
(一)每年6、7、8月
低谷:00:00-7:00、23:00-24:00
平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
高峰:10:00-12:00、16:00-18:00、21:00-22:00
尖峰:18:00-21:00
(二)每年1、11、12月
深谷:12:00-15:00
低谷:1:00-6:00
平段:00:00-1:00、6:00-7:00、9:00-12:00、15:00-16:00、22:00-24:00
高峰:7:00-9:00、16:00-17:00、19:00-22:00
尖峰:17:00-19:00
(三)每年2月
深谷:12:00-15:00
低谷:1:00-6:00
平段:00:00-1:00、6:00-12:00、15:00-16:00、22:00-24:00
高峰:16:00-22:00
(四)每年3、4、5月及9、10月
低谷:1:00-6:00、12:00-15:00
平段:00:00-1:00、6:00-12:00、15:00-16:00、22:00-24:00
高峰:16:00-22:00
三、浮動比例
(一)平段電價為代理購電當月平均購電價格,高峰和低谷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分別上下浮動70%;尖峰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深谷電價在低谷電價基礎上下浮20%。
(二)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歷史偏差電費不參與峰谷分時電價浮動。
四、有關要求
(一)單獨歸集分時損益。電網企業要對分時電價收入情況單獨歸集、單獨反映,對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月度執行分時電價產生的峰谷損益,納入歷史偏差電費,通過代理購電機制按月向代理購電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二)做好市場規則銜接。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前,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用戶中長期交易分時價格可參照本通知執行;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后,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用戶按照市場有關規則執行。
(三)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和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采取多種形式全面準確解讀電價政策,強化輿論引導,爭取各方理解支持。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確保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平穩實施。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附件:冀北電網可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范圍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冀北電網可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范圍
一、鐵路(含電氣化鐵路、城市軌道交通)、行政機關、學校(不含校辦工商業企業、不含執行居民電價的用電)、部隊(含武警、消防、應急指揮,不含執行居民電價的用電)、監獄(含勞教所、看守所,不含生產經營企業,不含執行居民電價的用電)、醫院、城鄉供水(供熱、供氣)、增量配電網、發電企業的購電、城鄉路燈用電。
二、廣播電視站無線發射臺(站)、轉播臺(站)、差轉臺(站)、監測臺(站)。
三、商場(含商業綜合體)、小區物業非電網直供電主體、超市、餐飲店(館)和賓館用戶及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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